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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代购微商,明年起咱们都是企业家——《电子商务法》解读之一
发布时间:2018-09-13 09:45


自从8月31日通过人大立法投票,电子商务法就牵动了几百万淘宝店主、代购以及微商的心。一时间,各种恐慌性的解读充斥朋友圈,特别是针对代购和微商的谣言四起,搞得代购人人自危。很多人做电商特别是做代购的朋友都来问我,明年会有哪些改变,代购还能不能做等等。于是我想我应该写篇文章,来聊聊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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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和规范从来都不是市场的毒药,良好的规范和严格的执行,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从业者的经营。电子商务,从空无中孕育,在极快的时间里,经历了孵化、成长和野蛮生长,现在有了极大的规模,也同时乱象丛生。当电子商务的体量增长到GDP的32%的程度的时候,有一部法律来约束经济体中的巨无霸也势在必行的。电子商务法的执行,必然会在短时间给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带来剧烈的阵痛,而阵痛之后,市场也会迎来新的生机。有人会退出,有人会留下;有人会消逝、也有人会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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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五年海淘物流从业者,我第一时间通读了电子商务法,结合了我对代购市场运行规律、跨境进口法律法规和执行过程的理解,给大家一个真实、靠谱、客观的解读,我会摘录法规中我认为的要点,并加以说明。由于电子商务法分为对经营者和平台的两重规范,本文着重在经营者的角度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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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法的最重要的出发点是什么?

“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第四条),即在执行后,从事电子商务的规范应该与传统商务活动统一,不再区别对待。如果一个行为,在线下店是违法的,那么在网店经营也违法。

 

2.     电子商务法对哪些人适用?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九条)这个定义几乎涵盖了所有从事电商、代购、微商的范围,总的来说,只要你做买卖服务生意,只要你使用了互联网的工具去从事这个生意,你就算电子商务经营者。例如:开淘宝店、微店、朋友圈代购、微商、在线交易平台入驻者等。可别因为自己的买卖小,就不把自己当经营者!

 

3.     明年1月1日后,我如果做淘宝店,我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点:根据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作为淘宝店主,必须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比如登记成为个体经营户、成立有效责任公司等,获取营业执照。如果经营类目需要行政许可的,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须办理许可证才可以开店。证照必须在淘宝店铺指定位置公示,否则属于无证经营。如果无证经营,那么根据第七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所以不管做什么生意,一定要实现进行工商注册,并且把要做的生意写进经营范围,供在淘宝店里避邪(职业打假的又一春天来了)

 

第二点:根据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第三十一条“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电子商务行为必须与传统商务行为一样纳税。这里主要的税种就是增值税,如果年应税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可抵扣。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16%的增值税,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并且电商平台需要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例如订单信息,营业额等。相关信息也必须在电商平台的服务器上保存至少三年,不得修改。相对于线下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收入判定更为简单,理论上只需要一套简单的算法税务局就可以知道所有经营者的涉税风险,进行追缴和稽查。总结来说,以后线下店怎么交税,网店也得怎么交税,甚至要更规范第交税,因为电商的所有经营活动,都有无处不在的记录可佐证。至于偷税漏税,在任何国家都是严重的违法,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去触碰的。明年1月1日还想做开店的,请先务必找个会计或者税务师聊一聊。

 

第三点:根据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淘宝店涉及销售非授权的产品,比如有某品牌特许经营权的总代理投诉淘宝店主侵犯知识产权,那么淘宝平台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平台将连同经营者一起付出惨痛代价,虽然几十万对于大平台不算什么,但是架不住发生的频次啊。所以可以预见,平台对于无授权销售产品的店主,将会采取更强制的措施。

 

4.     现在的代购活动,在明年1月1日后是否违反了电子商务法?

对于绝大多数代购来说,答案是肯定的。以前买全球卖全球的方式,会在2019年的第一秒就变成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目前大部分的代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且绝大部分都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违反第十条以及与第十条相关的法律条文,属于无证经营,后果是罚款、查封经营场所、罚没经营工具、原材料和产品,并且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与城管对于无证摊贩的处理方式一样。解决方案:立即进行工商登记,至少做个个体工商户,否则就要凉凉。

第二点:卖现货的行为,只要货物不是一般贸易进口的,都涉嫌售假。除非可以提供产品的采购凭证、检验检疫证书记录、海关进口凭证、交税凭证等一系列只有正规进口才有的文件(这些对海淘代购来说都不存在的),否则都有可能被查处。这个目前对于实体店的要求,将会严格在电商层面执行,有法可依。并且平台有义务及时处理此类事件。所以卖现货是不可取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不卖现货,改为卖直邮,避免被职业打假。

第三点:跟绝大多数淘宝个人卖家一样,代购目前都没有对销售的商品缴纳增值税,有偷漏税的嫌疑,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直邮的订单,也应该依法缴纳增值税,例如3%或者16%,由于直邮产品在进口时一般缴纳了行邮税或跨境进口综合税,所以事实上这里有重复征税的情况。但是由于一般模式下代购并非进口的纳税主体,所以无法证明已纳税的情况,重复征税情况无法避免。如果继续这个模式,并且依法纳税,那么代购在税收上的优势就不复存在了,也就失去了一个很大的竞争力。解决方案:改变业务模式,合理避税。

 

5.     中小微代购还能生存吗?

能!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按照我个人的理解,这里所描述的小型微型企业,指的就是代购。可以做,国家也支持,但是不要再把自己当成一个游离在监管外的私人代购卖家,而要把自己当成一个企业家,正规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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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这一次,淘掉的首先是不正规并且还不想正规的人。法律的生效和严格执行,必定会给整个电商行业特别是代购行业带来一段时间的阵痛。很大一批卖家会因此退出市场,很大一个市场会空出来,也会有一部分人,会用全新的姿态去占据未来更稳定更规范的市场。如果你是代购行业从业者,你会选择哪一条路,又有哪些路可以选择呢?作为代购从业者,我如何才能生存下来,并且做大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会在第二篇文章中介绍我的理解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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